近日,云南省针对部分驻村扶贫干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等情况,实施驻村干部召回制度。记者调查发现,截至目前,贵州、湖北、云南等地均已实施干部召回制度。据不完全统计,有数千名干部因为官不为等原因被召回。(8月25日北京晨报)
最近,云南省已累计“召回”1117名不胜任、不适合、不履职、不作为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引起了社会对干部召回制度的关注和热议。笔者也认为,就干部召回制度而言,让不合格、不胜任等干部“回炉再造”就是“紧箍咒”,完全可以有,也完全理应有!
对于该制度,也引起了社会媒体的高度关注,有记者调查发现,除云南外,其实贵州、湖北等地都已经实施了干部召回制度,而且据不完全统计,有数千名干部因为官不为被召回。由此看来,干部“回炉再造”已经在各地干部管理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实践,甚至有些地方通过对实践的总结,已把这种干部“回炉再造”的做法上升到了制度层面,为创新干部管理工作扎紧“新笼子”,更为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不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日常管理的制度体系,还形成了从培养教育,到选拔任用,到后续管理的完整干部管理“链条”。
其实,在社会公众眼里,对于“召回”一词并不陌生,只是最开始通常只是用于汽车等一些产品,当它存在着质量隐患的时候,就会被大规模的“召回”。而今,这个词语也用到了干部教育培养、干部日常管理等工作上,特别是针对不胜任、不适合、不履职、不作为的干部,要“回炉再造”,这是很好的“紧箍咒”,从管理体系和日常监督等方面对干部进行再约束,对整治为官不为具有很强的震慑力。
然而,在这种干部“回炉再造”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也有一些干部有“情绪”,认为这种召回管理是一种“刁难”,是在“打整人”。其实,实行干部召回制度,这本是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庸懒散浮拖”工作作风,以及为官不为、为官不力等问题进行有效整治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并非所谓地在“刁难”干部,更不是在“打整”干部,是对干部的另一种保护和关爱。
一些地方的实践证明,干部召回管理就是“紧箍咒”,是“治疗”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良方”,理应值得推广和借鉴。当然,对此还要边实践边总结,在总结中付诸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将干部召回逐步纳入系统化、常态化轨道,在组织管理、评价标准、后续安排等各个方面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安排,保证干部召回制度的常态化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