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日公开通报2014年5月和9月先后挂牌督办的涉及河北、内蒙古、陕西、辽宁、海南5个省份的6起土地违法案件处理结果。通报显示,6起案件的多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6起土地违法案件的案情及处理结果如下:
河北省永年县国际标准件产业城项目指挥部违法征占土地案,违法征收集体土地596.25亩。目前已对相关责任方处以718.26666万元罚款,违法征收的土地已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并给予永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来伟等4人行政或党内处分。
河北省涞水县委县政府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案,违法征收土地2061.84亩。目前已将违法征收的土地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给予涞水县县委书记王义民党内警告处分,县委原副书记、县长于舒心行政记过处分。
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政府违法批地案,违法征收土地3904.07亩。目前违法征收的土地已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并处罚款420.6万元,同时给予时任多伦县常务副县长的车淑荣等13人行政或党内处分。
陕西省蒲城县工业园管委会和县交通管理局违法占地案,违法征收集体土地436亩。目前已将全部土地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并给予蒲城县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王彦军等6人行政警告处分。
辽宁省新民市胡台镇昂邦牛砂场越界采矿破坏耕地案,越界采砂57.6591万立方米,造成昂邦牛村205.7亩集体耕地严重毁坏。目前,已没收砂场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责令其复耕破坏的耕地,对昂邦牛砂场法人杨友明等相关责任人判处最长1年零9个月有期徒刑。
中铁十四局集团和余光石场违法采矿案,中铁十四局集团和海南省乐东县余光石场擅自在乐东县尖峰岭镇开采花岗岩。目前已没收各方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中铁十四局集团违法采矿数额巨大,已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