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上旬开始,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16个省(区、市)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据新华社报道,督查组此次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各地房地产市场调控责任落实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执行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住房用地供应管理情况,引导住房需求情况,以及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约谈问责机制情况。
此次督查的16个省(区、市)是: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
新华社称,督查组将赴社区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并考察住房建设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商品房价格、销量,保障房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情况。“对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有偏差、不到位的,督查组将督促进行整改。”对其他地方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情况,有关部门也将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督察的必要性不言而喻。3月23日中国证券报援引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一份报告称,目前许多城市对于出台调控细则不积极,已经出台细则的城市存在政策力度逐渐减弱趋势。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土资源部已派出专门的调查小组,赴多省对房地产用地情况以及价格进行摸底,敦促各地严防出现“高价地”。
值得注意的是,新华社昨日发布的此次督查的重点检查内容中,并未明确提到各地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发布的数据,截至3月31日大限之际,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上报汇总,全国657个城市(包括287个设区城市、370个县级市)中,有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占92.5%。
上述大限之前,住建部曾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住建部当时在通知中特别指出,已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方式听取社会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通知还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督促所辖各城市做好上述工作。
不过,从媒体曝光的一些消息看,尽管公众对各地确定的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有诸多不满,但不少地方并未打算更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