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暴雨袭击京城。此次暴雨来袭给北京的交通出行带来了压力。据不少消费者反映,专车费用溢价严重,平均加价2倍左右,个别达到4倍以上,如滴滴、优步、神州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动态加价,这让不少雨天赶路的消费者认为是在“趁水打劫”。有乘客反映,溢价平时也经常会遇到,只是大雨天的价格高得让人咋舌。(7月22日《北京青年报》)
在暴雨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网约车亦或出租车涨价的现象并不鲜见。虽然涨价4倍以上的网约车让很多人一时难以接受,但还应看到,作为一种商业服务,网约车在特殊条件下的涨价有一定道理,并不能简单地将其归结为见利忘义或“趁水打劫”。
与地铁、公交等由财政投入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同,网约车纯粹属于企业或个人投资、自负盈亏的市场经营行为。在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公共交通部门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并与网约车、出租车等互相补充,共同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但显然前者的责任更大。
而且,与受政府指导价约束的出租车有所不同,网约车基本上属于私家车辆,可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决定是原价还是溢价为社会提供服务。也即,虽然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功能相似,但由于并未将其纳入价格法规定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目前尚无法以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对其管控。此外,网约车涨价现象中,乘客约车时即已通过平台进行了告知,双方就价格问题有协商的时间和空间。乘客有选择乘坐与否的权利,这与事先不告知收费标准,待乘客上车后再临时涨价有明显区别。后者涉嫌欺诈和宰客,前者则很难认定为显失公平或经营欺诈。
再者,与乘客单方处于危难环境不同,暴雨等恶劣天气是乘客与网约车司机共同面对的服务环境。乘客在暴雨天气选择出行,可能有迫不得已的需求,但网约车提供服务同样要应对恶劣环境,司机承担的车辆抛锚、进水损坏等风险增大。再加上一些私家车不愿在极端天气出行,更加剧了供需失衡。那么,这些少数的甘愿冒风险的司机,有理由获得更高收益。假使在正常条件下,只是乘客有就医等迫切需求,网约车司机却恶意加价,就属于乘人之危,应受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应该承认社会个体有通过劳动获得金钱等利益的正当权利,这样才能激发社会创业活力。试想,假如强制网约车在恶劣天气不能涨价,在服务成本增加的情况下,一些司机宁可选择不出车,进而增加运力紧张。
当然,动态调价并不代表想怎么涨价就怎么涨价。暴雨天涨价与“趁水打劫”仅一步之遥,一旦网约车走向规范化,此类现象将得以改观。一方面,监管部门承认网约车合法地位,出台网约车管理规范时,应明确溢价标准,设定相应限额。另一方面,网约车平台更应作出表率,尽到管理干预职责,以此提升企业形象和消费者认可程度。否则,一边在争取合法化道路上不断寻求公众支持,另一边却在关键时刻漠视消费者需求,有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抵触情绪,无助于提升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