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将4000吨垃圾偷运至江苏太湖倾倒,从深圳千里排污至江西被村民发现后遭拦截……跨区域排污事件时有发生,犹如一个个“生态炸弹”偷袭乡村,不仅有小企业参与,也有国企卷入偷排,给当地生态带来灾难。(7月21日《经济参考报》)
上海、深圳等城市的部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流向外地乡村,一些企业的危险化工废弃物也流向异地非法排污,这些外流的垃圾、危险品,被业界称为“生态炸弹”,其危害可见一斑。尽早堵住“生态炸弹”的去路,虽有诸多难度,但必须尽快付诸行动才行。
从实践来看,这些外流的垃圾、危险品废弃物,多是从大中城市流出。或者由企业向外地非法排放。事实上,这些大中城市,对于本市的垃圾倾倒、回收、处理都有着较为规范的运行机制,但对垃圾外流、垃圾异地处置仍然存在着机制不全、监管不力,甚至不排除有默认放纵的可能。毕竟,在城市垃圾清运方面,是城市市政部门通过外包,把垃圾处理交由相应企业来运行。在追求成本最小化过程中,有些垃圾处理企业便暗中实施了垃圾外流倾倒活动,这就给城市垃圾异地外流非法处置埋下了隐患。
城市垃圾非法向外地倾倒,除了给倾倒地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一些危险品废弃物由于处置不当,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生态灾害,在倾倒中致人死亡案件也被媒体曝光过。“生态炸弹”之害已臭名昭著,已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打蛇要打七寸,对于外流非法处置的垃圾,形成原因既有法律层面缺失的原因,有城市公共服务外包追溯机制缺失,也有跨区域环保联合执法不畅、取证难、监督难、追究难等诱因,归其根本是责任追究尚存漏洞。没有了责任管制,垃圾外包企业就追求成本无限缩小,垃圾承运者就追求甚至打造出一系列黑色产业链。当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环保执法者还无法可依,或者被垃圾外包企业钻法律法规漏洞时,垃圾流向乡村、流向异地就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垃圾向外地流出非法处置,其危害巨大。对垃圾异地非法倾倒,必须要下百分百的决心拿出全面系统的措施应对。这既需要完善垃圾异地流动处置的法律法规,形成有法可依的局面;加快区域间垃圾处置联合执法,堵塞住环保执法的死角,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局面。对于参与垃圾异地非法倾倒的企业,也应该加强罚没力度,直至取消其参与垃圾治理的准入资格。
垃圾之患,对于城市和乡村同样巨大。治理垃圾,不能有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的不法勾当。拆除“生态炸弹”,迫切需要法律之网、协调管理之手、全民监督之眼、责任追究之剑,全面加以应对,才能还城市让生活更好之美,还美丽乡村自然生态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