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城镇化率提高4%低不低?
时间:2011-04-02 09:53:55  来源:人民网   作者:梁杰 

中国日前公布了“十二五”规划纲要,其中提出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城镇化率提高4个百分点,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这就意味着到2015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将由现在的47.5%提高到51.5%,城镇人口数将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数。中国的城镇化建设成就如何?今后怎样更好更快地发展?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

创造世界城镇化新纪录

记者:中国的城镇化近年来处于高速推进期,其成就如何?

黄守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快速推进,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10年的47.5%,提高了29.58个百分点,年均增加0.92个百分点,有两三亿人口从农村迁往城市。其中,在2000年到2010年的10年间,城镇化速度进一步加快,城镇化率提高了11.3个百分点,年均增加1.13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从4.6亿人增加到6.3亿人,年均增加1700万人,其中大部分是由农村迁入的。可以说,过去30多年,中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创造了世界城镇化史的新纪录。城镇化的迅速发展,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大发展的强大动力,中国经济总量从改革之初的世界第12位跃居目前的世界第2位,创造了“中国速度”、“中国奇迹”。

力求走出又好又快道路

记者:中国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应引起重视。

黄守宏:是的。“十二五”把城镇化速度确定为每年0.8%,低于许多人的预期。这里面很重要的一个导向,就是要总结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偏差,提高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又好又快的道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二元体制的原因,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相当突出。大体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城镇化区域布局不平衡。东部地区城镇化速度快、水平高,中西部相对滞后、水平差。以2009年为例,东部地区城镇化率达到57%,比中部地区高12.7个百分点,比西部地区高18.6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城镇化水平差距是造成区域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

第二,城镇化结构不平衡。有三个方面,其一,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其二,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的不平衡不协调。土地的城镇化大大快于人口的城镇化,城镇建成区人口密度偏低、土地利用比较粗放。其三,人口结构的不平衡不协调。进入城市的主要是农村的青壮年,留下的是老年人、妇女、小孩,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第三,城乡发展不平衡。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城乡二元体制障碍尚未根本消除,农民公平分享工业化、城镇化成果的制度机制缺失。

第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不协调。如果农业现代化的速度长期赶不上城镇化的速度,农产品供给就会出大的问题,从而就会制约城镇化的发展。

如果不高度重视并及时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最终就会导致城镇化的不可持续,进而影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基于此,“十二五”规划对城镇化速度实际上做了调整,每年提高0.8个百分点。虽然这与我国过去10年年均提高1.13个百分点相比有所降低,但与国际比较,仍是一个不低的速度。

城镇化发展中要注意三点

记者:在以后的城镇化发展中应当注意什么?

黄守宏:下一步就是要重视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在城镇化建设中应当注意三点:

第一,要做好城镇化的顶层设计。因为我国的城镇化不仅是农村人口往城市转移这么一个简单的过程,而且涉及城乡二元体制的变革、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动和各方利益关系的调整,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比如说,推进城镇化需要改革户籍制度、征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这些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问题。需要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和布局出发,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考虑城镇化有关重大问题,做好顶层设计、系统规划,明确发展重点、路径和优先顺序,确保城镇化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第二,要把发展城镇化的重点放到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上来。过去我们曾提出要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但由于那个时候大城市的发展还不是很充分,各地还是把重点放在发展大城市上。经过多年的努力,现在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有了很大的发展,面临着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任务。最近几年,部分产业从沿海到内地、从大城市向中小城镇转移趋势日益明显,在这种背景下,如果再辅之以有力的政策引导,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是完全有可能的。最近国家出台的有关城镇化的政策,也是这个导向。

第三,要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这既是我国农村改革30年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原因,也是推进城镇化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必须切实把这个原则贯彻到城镇化进程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之中,特别是要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平等就业权益、同工同酬权益等。否则,如果把城镇化变成对农民物质利益的剥夺、对农民民主权利的侵害,那城镇化注定不会成功。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