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2014年12月31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意见》明确表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鸟瞰青岛老城区
2015年4月,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等16个城市获得第一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资格。2016年4月,福州、珠海、宁波、玉溪、大连、深圳、上海、庆阳、西宁、三亚、青岛、固原、天津、北京、盘锦、呼和浩特、运城等14个城市最终入选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此外,各地也先后开展了省内海绵城市试点。杭州市、厦门市、萍乡市等多个城市成立了海绵办公室。
《城市化》杂志在对上述30家试点城市近五年来内涝调查后发现,试点海绵城市治理内涝任务十分严峻。2016年夏季汛期,上述30家试点城市有12家出现城市内涝,其中如武汉、重庆、珠海、深圳夏季汛期接连几年内连续出现内涝,情况棘手。内涝情况严重的城市经过申请轮轮淘汰被选入海绵城市试点城市也说明了这些城市决心摆脱内涝的渴望。
在上述试点城市中,贵阳市贵安新区、西安市西咸新区、甘肃省庆阳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固原市、呼和浩特市、山西运城市均是中西北缺雨干旱地区,历史上属于缺水少水城市,但近些年来,每年汛期,上述城市又成为内涝城市,比如西宁市、呼和浩特市近几年来均出现城市内涝问题。如何解决这一既缺水又内涝的矛盾,必须要靠上述城市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发挥自己的能动性,使得城市功能更海绵、更智慧。
作为我国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标志,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已经明确且“只能往前,不可能往后”。全国已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城市化委员会荣誉顾问、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在解读海绵城市建设时认为,当前我国的海绵城市建设存在着七个方面的关键性问题,包括城市海绵体规划技术;“渗、滞、蓄、净、用、排”措施的布局及调度运用技术;城市排水系统规划技术;城市排水规划标准完善;设计方法改进;城市洪涝预警调度系统;海绵城市建设目标的可达性分析等。
王浩在调研厦门市建设海绵城市情况时表示,厦门在整个市域做顶层设计,并且把城市的总规、控规紧密地和水质的各项要求结合起来,这就相当于是国际上比较领先的水敏感型城市设计。
同样作为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浙江省嘉兴市根据本市情况编制了《嘉兴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区建设规划》,涉及住宅小区、市政道路、公共建筑、公园绿地、排水管网等实施海绵城市改造和修复,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
据了解,嘉兴市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有三个特色:一是“灰、绿”结合,以“绿”为主。利用嘉兴绿地率高、水域面积占比大的特点,大力建设水陆缓冲带,提高防洪大海绵、排涝中海绵的调蓄空间。同时利用绿地空间,通过人工适当土壤改良,发挥绿地对面源污染的削减作用,达到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目标;二是以水质改善为主、兼顾生态修复。根据嘉兴土壤渗透性差但水环境提升要求较高的特点,提出海绵城市中不外排和处理外排两个年降雨总量控制率,并分解到控制单元;三是做好“渗、滞、蓄、净、用、排”,重点解决“净”的问题。结合排水许可的管理,提出不同用地性质的雨水外排的水质,有利于从源头解决面源污染问题,恢复嘉兴的水生态、水环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与工程院副院长谢映霞认为,建设海绵城市需要各地实施因地制宜,不能盲目模仿。比如在国内推广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里,提出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概念,它确实推动了海绵城市的发展。但是实际做规划时,相当多的城市达不到80%的控制率。所以怎么通过年径流总量更合理地作为理论依据来支持设计就必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教授俞孔坚认为,海绵城市首先是一种理念,它是在不同尺度上综合解决中国城市中突出的水问题及相关环境问题,包括雨洪管理、生态防洪、水质净化、地下水补给、棕地修复、生物栖息地的营造、公园绿地营造及城市微气候调节等。
他同时警示,如果对这一理念没有深刻的理解,海绵城市建设将可能沦为职能部门权力寻租机会、地方政府新的GDP增长点、各类工程公司牟取暴利的借口,甚或将会开启新一轮诸如河道整治、挖湖堆山之类的破坏性建设。
在自然规律与科学面前,唯有因地制宜、未雨绸缪,方能破解城市内涝。调查发现,扬州市是近几年少有内涝的城市。据了解,这一改观得益于扬州市六年前提出的治城先治水的理念和“打造不淹不涝城市”。
2011年7月雨季,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暴雨,让古城扬州变身“水城”,交通陷入“瘫痪”状态。城市排水系统设计标准太低成为广大市民指责的一大焦点,戏言到扬州感悟“东方威尼斯”。
经过专家分析,得出扬州市城区部分地段屡屡被淹的主要原因:城市地理位置、水系被破坏和排涝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其中,由于近现代城市建设的扩张式发展,使古城水系逐渐破坏,给城市排水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开发建设中与水争地,水系被填埋,这不仅导致了水面减少,滞蓄能力降低,而且遇强降雨时无排水出路,导致大面积受淹。
2011年,扬州市《建设“不淹不涝”城市行动方案》开始实施,并将“不淹不涝”城市建设任务列入扬州市委市政府民生“一号文件”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市区两级建设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优先加以实施。
据了解,在扬州,城建项目凡是涉及到水系的,必须先做水系保护规划,报水利部门审批,涉及到减少水系面积的,必须等效补偿。
(非常感谢城市化委员会秘书处刘芳同志帮助搜集相关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