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优化路网和枢纽布局,加强道路建设与节点改造,推动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融合发展,实现城市内外交通顺畅衔接。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临近城市主城区路段,越来越多地承担起城市交通功能,部分进出城出入口路段拥堵严重,极大影响公路网络和城市运行整体效率。
《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规划引领,综合考虑路网结构、交通方式、运输需求和建设条件等,统筹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促进形成干线公路、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布局均衡的路网体系。要尽快疏解长期持续拥堵路段,特别是对于交通量达到设计能力80%以上或高峰时段严重拥堵的进出城干线公路,要根据路网布局、需求特征、建设条件等,积极采取改扩建既有路段、建设快速联络线、新建平行或绕行路段等方式解决拥堵问题。针对因进出城收费站能力不足、与干线公路衔接的城市道路通行能力不匹配等原因造成的进出城交通拥堵,要抓紧采取措施升级改造,扩大通行能力,并加快推广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
同时,要按照多点承接、逐步消解的思路,适当增加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进出城出入口的密度,促进交通流量在路网上均衡分布;要合理布局城市客货运枢纽,从源头上治理城市客货运枢纽节点拥堵问题;加大公共交通设施供给,积极引导公共交通出行;加强智能管理和信息引导,大幅提升道路设施、综合交通枢纽信息在线化水平。
根据《指导意见》,地方人民政府是促进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的推进主体。各级政府要明确建管养支出责任,积极筹措进出城道路建设资金,对承担干线公路临近城市主城区路段集散功能的路段、快速联络线和立交桥等配套设施,与该干线公路统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