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青口、荆溪、龙田、江田、高山、琯头等6个省级试点镇全年实施项目166个以上,确保年内完成投资75.9亿元以上;渔溪、古槐、白沙、南屿、梅溪、起步、葛岭等7个市级试点镇全年实施项目123个以上,确保年内完成投资23.24亿元以上。本文由城市猎房编辑整理,转载自
青口荆溪龙田 近期完成城市设计
在规划设计方面,《方案》要求,青口、荆溪、龙田3个首批省级试点镇要在第一季度全面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同时还要完成城镇出入口、干道沿线、重要交叉口、滨水地段、商贸街区、广场等的城市设计。
江田、高山、琯头3个省级试点镇和7个市级试点镇在6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审批程序以及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启动区及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建成规划展示厅(馆),10月底前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启动区及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
安置房建设标准 不得低于普通商品房
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是今年我市试点小城镇建设的一大重要任务。年底前,我市第一批省级试点镇(青口、荆溪、龙田)宜居城市综合体的主骨架将基本形成,第二批省级试点镇(高山、江田、琯头)和7个市级试点镇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方面,将加快完善城镇主次干道路网系统,修建公交站点和停车设施,同步建设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线工程和人行道、道路照明、绿化等工程。年底前,青口、荆溪、龙田镇区人均道路面积将达到14.5平方米以上,江田、高山、琯头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7个市级试点镇年内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
拆迁安置房建设方面,将优先、集中、统一建设拆迁安置房,安置房的建设标准不得低于普通商品房,并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和商贸街区。
公共服务配套方面,各试点镇将建成一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以及供水、排水、供气、公交、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年底前,每个试点镇都要建成1座以上标准公共厕所。
同时,试点镇将打造规范、可持续的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大力引进符合规划、有利于吸纳就业、不影响环境的城镇产业项目。年底前,各试点镇将至少引进2家以上有实力、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或央企)投资兴业,初步建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的经济强镇和区域经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