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艺园旅游规划设计院院长、中国商旅地产研究院旅游规划研究所所长
我认真看了《意见》全文,《意见》总共30条,对城市从规划到建设、实施、经营管理和一些监管职能部门的要求,都提出了比较明确的指导意见。
由于城市发展的局限性已经显现,导致又转向去发展乡村,同样的一些方式也在向乡村延伸。如果再不关注城市问题,那么乡村可能要遭殃,我们有这种迫切感。由于城市发展的格局或空间限制,经过以往大规模的城市化的建设,有些城市空间已经出现了空心化,即所谓的“鬼城”,这对城市发展是不利的。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病”日益突出,城市化让农民进城后发现城市不适合生存,然后要回到乡村去,这个时候我觉得重启城市工作会议显得非常有意义。
今天的话题是建筑文化与旅游产业,《意见》基本上没有提到旅游与城市发展相辅相成的关系。我认为,要做到旅游与城市发展相结合,需要有一个更专业的领域或是更综合性的部门来推动,例如各部委综合性地对于城市发展提出的一些指导意见,如果单凭地方旅游局从旅游的角度干涉一个城市的建设,似乎不太可能,这会导致在城市发展和旅游产业的结合方面,更多地处于自下而上的建设。如深圳华侨城原来的总体规划和建设与《意见》不谋而合,华侨城没有围墙,是开放的社区;道路与城市路网相连;城市生态环境、休闲文化、商业配套和社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种模式的规划是对城市发展的一个推动。
我国30多年来的城市建设少有文化性、代表性的建筑,很多都是追求一些比较稀奇古怪的造型,经不起时间的推敲。
反过来从旅游产业的推动来讲,每个城市都会有一些旅游的街区、景点,早几年也曾提过“旅游城市”或者是“城市旅游”的概念,但真正从规划开始就面向“旅游城市”这个目标的为数不多,大多数的城市旅游还是在依托历史遗存。我认为,要达到旅游城市的标准有三点,首先,这座城市给居民比较亲切的、友好型的感觉;其次生活方式比较休闲;最后就是给予居民比较高的幸福指数,这样的城市必然会成为一个旅游型的城市。
城市规划要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这个要求非常高、愿望也很好,能不能实现取决于“蓝图”本身的水平高低。这张“蓝图”既要具有前瞻性,又需加入更多的人文关怀,把“幸福指数”指标纳入进去。如果规划会使未来出现不利因素,或者会造成雾霾、交通拥堵等“城市病”现象,那这张“蓝图”要不要干到底,要打一个问号。
一个城市如果看不到成长的“年轮”,换句话说,就是看不到她的历史痕迹的话,那么这座城市是有问题的。不是说把老房子拆掉建设现代性的建筑就可以了,我认为保持城市的生长年轮,每个时期都有特点,是非常关键的。《意见》的出台和对城市发展的新规划,使我们在商旅地产的发展方面有一个新的契机,可以更多地参与到一些城市的建设和规划中去,能够提出一些新的模式,让城市变得更亲和、更有互动性、更有文化娱乐性,将参与性、体验性的东西融合起来。我希望,经过未来的努力,做出一些新的成果,特别是在休闲商业和可能成为城市旅游核心点方面做出一些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