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城市的增生和扩张
许多人认为,中世纪的社会生活是寡淡萧索的,中世纪城镇则是停滞不前的;实则不然。中世纪生活节奏比起20世纪来,当然很不一样。20世纪生活节奏的活力是富有破坏性,足以毁灭人类自身;而中世纪是一段经常变换,有时候还是社会剧烈变化的历史。城镇出现了,发展了,增多了……这样的过程贯穿了10—15世纪的历史进程。所以我们就要问:中世纪的城镇如何适应同时期人口的日益增长?如果这种增长达到某种极限,又该怎么办?
本来城镇发展有其自身的物质界限,这就是城墙。但是,如果说一道简单的木栅或者石头城墙足以抵御军事进攻,但却绝对抵挡不住城镇自身的扩展。从技术上说,拆毁城墙,削除城镇继续发展的障碍,或者拓展这个边界,增加城镇内部空间容量,都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事实上,许多中世纪城镇内的环形道路,正是这样的产物,这些环路像大树树干里的年轮一样,记录了城镇、城墙迭次被拆毁,又向外拓展的历史变迁。以佛罗伦萨为例,1172年的工程已经是城墙的第二次拓展,而随之不到一个世纪之后,就建造了第三道环路,圈进了更大的地区。当肚皮饱胀得不得了,实在受不了的时候,佛罗伦萨的市政当局——我们就这么说吧——就得放松自己裤腰带了。
随着郊区的不断扩展,城墙也会紧随其后继续外推,不断把新发展的城市地区包围进来。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城镇,就是这样做的。但是,到了16世纪时,火炮改进了,炮弹精准度提高,城防工事也就必须随之改进提高;这样一来,原来构造简单的城墙不断简单外延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已经不足以抵挡炮火轰击。但即使是这个时期,中世纪城镇扩展到了最大直径的时候,其边界地带距离城中心也不会超过半英里(约合800米);也就是说,城里的每一项机构设施、每个朋友、亲戚、伙伴,实际上就像是近邻一样,是步行就可以造访的。因而在这样的城市里面,你总会不期然地遇见许多熟悉的人,这是大一些的城市里绝对不可能的,除非你预先安排约会。那个具有历史意义的爱丁堡城l英里的说法,是从城堡雕塔尖顶到郊区的圣十字架修道院(H01yrood Abbey)之间的极限距离。当中世纪城镇规模超越了这一极限之后,城镇,作为能够发挥功能的有机体单元,实质上就已经不复存在了。道理在于,整个城市社区的结构和构造,是一个有边界、有极限的实体。城市自身边界的瓦解,预示着更大范围内,整个文化不久也将会随之解体。
当然,中世纪城镇发展受到限制,部分原因还是受制于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而绝非完全因为一道城墙的阻隔。比如说,水源供应和本地食品生产能力的局限、市政当局的法令和同业公会的律令限制(目的是防止外来人口无节制地来此地定居)、交通和通信的限制。这些局限只有一些发达地区的城镇才能克服,例如低地国家荷、比、卢三个国家的城市,除旱路外还有水路可以维持繁忙的交通和通信任务。仅仅因为迫于实际生活需要的压力,中世纪城镇的水平方向的拓展极限很快就被冲破了。结果,在中世纪城镇发展的最初几个世纪里,只能兴建新社区来容纳剩余人口,这类社区虽然常常靠在母城附近,但终究是一些较为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社会单元。而且,这种做法一直持续到17世纪的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地区,许多城市还在竞相效法。比如说,查尔斯顿(Charleston)附近就逐渐形成了沃本(Woburn)、戴德姆·米德菲尔德(Dedham Medfield)、坎布里奇·贝尔蒙特(Cambridge Belmont)等等,这些城镇社区,都不仅只是一片片分散的房舍,而是具有城市和宗教性质的社区,它们有自己的活动中心,可以举行宗教集会,还有自己的行政管辖机构。而且,直至19世纪时,还有伊普斯威奇(Ipswich)在俄亥俄州建造的此类城镇社区,玛丽埃塔镇(Marietta,Ohio)。
简单地说,单单限制城市面积和人口,并未能令中世纪城镇停滞不前,控制城镇发展的幻想随之破灭了。而且,在中世纪早期,欧洲就出现了数以千计的城镇性质的居民点基地,不仅如此,一些基地条件不太好的居民点还大胆地推进到优良地带,以求克服自身发展的障碍。比如,吕贝克城就为了改善自己的防御条件和贸易通航,索性就整体迁移离开了原来的地方;旧塞勒姆(Old Sarum)也一样,大举迁移离开了因风蚀贫瘠而且出行不便的山坡地带,来到河口地区的索尔兹伯里。总体上看,当时的城镇建设,由于资金准备充足,物质条件和建设热情高涨,效果都比较好,因而很少有现代城市建设的实例效果堪与媲美,个别因为战争破坏的地区恢复重建项目除外。不仅如此,在这种大规模的城镇建设和发展中,参与执行和管理的,并非现如今那些唯利是图、贪得无厌的房地产投机商。即使是在城市建设的投资行为中,对于长远利益的关注也远胜于眼前利益的追求。加上欧洲社会根深蒂固的封建土地意识,把土地资源看做最牢靠的保险和信用担保品,看做完全不同于流动性资产形式和类别,就有利于吸引城市建设投资;这种观念如此牢固,以至于直至现在,欧洲的这种观念仍未完全消失。
由此可见,中世纪欧洲城镇发展的一般模式,完全不同于紧随其后的那个时期内城镇人口纷纷向大型政治首都集中靠拢。中世纪城镇化的典型模式,是许多小型城市群体,以及附属的村落,相互构成积极有效的网络联系,临近的地方还有许多小镇,都星罗棋布分布在大地之上。根据法国地理学家爱丽舍·吕克律(Elisee Reclus)的研究发现,法国的村庄和城镇,原来可能分布得非常均匀而有规律性;距离市场的最远也不超过一天内能够步行往返的距离。换言之,步行者的需求是决定因素:只要能够走路,就能够到达城里。而城镇形式又完全依从经济模式,而无论城镇形式还是经济模式,都偏爱小型单元,便于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交流。
至于人口分布情况,事实则很明显。中世纪的城镇人口规模,一般在数千人到4万人之间;其中,4万人是15世纪伦敦的人口总数。早些时,巴黎、威尼斯、米兰、佛罗伦萨等城市,规模都曾经一度超过了10万人口,但是直至17世纪这也还是鲜见的现象。这个时期即将结束时,纽伦堡当时已是繁荣之地,人口规模达2万人,而巴塞尔城(Basel),这座同样很重要的城市,人口却只有8000人。甚至在北海沿岸的低地国家,那里土地肥沃,纺织业发达,处于资本主义剥削的严密控制之下,城镇人口情况也不例外:1412年,比利时的伊普尔(Ypres)只有10376个公民;15世纪中叶的卢万(Louvain)以及布鲁塞尔的人口,在25000人至40000人之间;最大的城市布鲁日,人口可能超过了7万人。至于德国,城市生活则集中于150个“大”都市,其中最大的人口也不超过35000人。
这些统计数字,是欧洲黑死病流行之后的那个世纪统计出来的。有些地区在那场瘟疫中损失了一半人口。但是,即使把这些城镇人口增加一倍,与现代城市人口的规模相比较,这仍然是微小的、分散的。只有意大利的城市人口比较多一些,原因是那里有古罗马帝国的基础,加之资本主义发展也比较早。至于城镇人口开始变得拥挤,房屋建造得过于密集,房租日益高涨而居住面积缩小,以及向郊区扩散等等城市问题和情况,是在新城镇建设能力普遍下降之后才开始普遍化的。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城市活力衰退,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篇章里予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