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佑国: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城市化委员会专家顾问
圆明园于1860年被英法联军焚烧了,要不要重建圆明园是一个持续了多年的争论。
1999年6月,关于重建圆明园的讨论会在清华大学召开,当时我是建筑学院院长、东道主。几乎所有与会人员一边倒地支持重建,而我当场表示反对。东道主的反对意见一提出来,立即引起了很多媒体的关注,后来我将此意见整理后在《建筑学报》发表。
但是每隔一些年,总有人呼吁要重建。几年前,部分专家在清华大学召开了一次关于数字圆明园的会议,用计算机模拟重建圆明园。其中参加会议的一位专家表示应把圆明园重建起来,当时我也应邀参加会议,听到这一表态后,我当即表示反对。我认为不能在圆明园遗址上重建圆明园,有七条理由:
第一,圆明园遗址记录着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圆明园被英法联军焚毁,这一历史事件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地位和重要性,要超过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个圆明园。其实大家都明白,争论的焦点是“保护遗址”还是“重建”来反映这一历史。
第二,圆明园遗址是文物,但是其文物价值不在于它是历史上一代名园的遗址,而是记录着英法联军罪行的被焚毁的遗址。如果重建圆明园,势必毁坏掉和覆盖原来的遗址。
第三,当今世界上对文物建筑的保护,是主张保持原物的现状,而不是重修重建。文物建筑的文化、历史价值,不仅仅在于它当初是什么样子,也包括它经历的历史沧桑,不仅有起点,还包括过程。所以,埃及的狮身人面像的鼻子被拿破仑的大炮轰掉了,它记录了这个过程,有必要重修吗?没有。对于古罗马废墟,有必要再建一个罗马城来重现辉煌吗?没有。
第四,从美学价值上来看,经历了重大历史变故的遗址,给人一种苍凉之感,一种静默的凭吊感,一种沉重的历史感,这也是一种美学的意境和价值。面对着残垣断壁令人浮想联翩。遗址留下了很大的让人想象的空间。所以从美学上讲,留下空间允许让人想象要比一览无余的直白有时候更好。例如在卢浮宫展览的维纳斯,手臂没有了。当初这个雕像肯定有,但是发掘出来没有。用现在的计算机技术我们可以做成千上百个手臂的模样,但不会有一个可以让大家我们满意的,因为它缺失的手臂让每一个参观的人有自己的想象余地。
第五,重建圆明园还涉及到与颐和园的关系。颐和园是世界文化遗产,圆明园就在颐和园附近,如果圆明园重建起来,两个园林就毗邻并列了,这是重复建设,还是以假乱真?所以倒不如将一个完整的文化遗产和一个已经被破坏了的承载那么多历史的遗址放在一起,对比中让人深思。
第六,现在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水平,社会的文化和道德水准,古建施工的水平和材料都不具备条件把圆明园重建得达到“康乾时代的建筑水平”(罗哲文语),也不具备把其管理好的水平。现在圆明园公园的状况就是一面镜子。
第七,重建圆明圆很可能演变成商业操作。多方人士都表示资金不是问题,有人想承包,有人想投资……我绝不怀疑重建圆明园可以赚钱,甚至可以成倍地赚钱。但是如果有了赚钱的动机,恐怕这个重建就变味了,就变成了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人造景点。比如深圳这个新建城市,历史很短,先建了”锦绣中华”,没过两三年不新鲜了,又建设了民俗村,后来又不行了,又建设了世界公园……人造景点若干年以后没有效益了,可以拆了或者改了,圆明园能这样干吗?不是“钱不成问题”吗?那就请作为公益和慈善行为,捐赠来抢救保护圆明园遗址吧!
这是我反对重建圆明园的七条意见,但这不代表我支持维持现状。因为里面流动人口很多,堆的垃圾比较多,所以对圆明园是要进行环境整治,“迁出去,围起来”。然后要清理遗址,因为这么多年被掩盖掉了,但是清理而不要搬移,只是显露出来。比如一块石头的移动,背后都有一段历史。总之,我的提议是把圆明园建成一个遗址公园,而不是在原址上重建。
有记者问我“有人发起了一个签名运动,要向英、法两国政府索赔焚烧圆明园的损失,然后用赔款重建圆明园,而且要求归还从圆明园掠夺去的文物,你怎么看?”我说“我同意!”如果索赔成功,这又是一个可以载入史册的重大历史事件,用索赔的钱重建的圆明园将作为一个载体来记载中国在一百多年以后向英法两国索赔成功,这件事情的重要性又远大于圆明园本身。至于国际关系如何处理、对国家之间历史责任如何追诉,这又是另外的问题了。
圆明园
再举四个案例:二战之后,欧洲在战争中损毁的城市有按原样重建的,如德累斯顿、科隆;但是柏林的威廉大教堂却没有重建,轰炸以后的残骸被保留了,在旁边建了新教堂;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唐山重建,但重建的是新唐山,不是原样重建;庞贝城因为维苏威火山喷发而毁灭的,有没有必要重建,恢复它的辉煌?显然没有。上面这四个案例,有原样重建的,有不原样重建的,有不重建的,无需详述理由和理论,凭一个有文化修养的人的“直觉”就可以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