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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快城市建设 个开蒙城市化3年要达70%
  来源:春城晚报    时间:2009-11-21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云南省将通过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实施下放投资项目核准权、安排地方债券推进红河梯田景区建设以及开通建设用地的绿色审批通道等举措,推进红河州的新发展。近日,省政府出台最新意见,用3到5年的时间,通过综合改革试点,实现红河州综合经济实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水平、创新发展能力等位居全省前列。

  明确目标

  3城3年城市化率达70%

  今后,个旧、开远、蒙自3个城市将实施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滇南中心城市。意见明确要力争用3年,使个旧、开远、蒙自地区城市化率达到70%左右,对滇南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辐射带动作用。同时加快建设快速便捷的区域交通网络、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体系,构筑半小时经济圈和城市生活圈,促进个旧、开远、蒙自同城化发展。

  并大力发展以旅游业和现代物流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加大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力度,高标准开发元阳哈尼梯田和屏边大围山景区,打造滇越铁路、千年锡文化、蒙自过桥米线等品牌。省政府安排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加大对异龙湖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做大做强元阳哈尼梯田旅游业,重视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并安排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红河梯田景区基础设施和旅游小镇的建设。

  政策支持

  下放投资项目核准权

  据悉,云南省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除了国家有明确要求、跨州市及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外,将省级权限内其他投资类项目的核准权限下放红河州,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将红河州对国家鼓励类、允许类外贸项目投资核准权限上调至1亿美元。

  同时,支持个旧市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与可持续性发展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国家对个旧资源枯竭城市的扶持,帮助个旧市实现经济转型,省、州财政也要提高对个旧市资源枯竭城市的财力补助水平,对于个旧市缺口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红河州财政要统筹安排,省级在分配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

  建立省州“分级定价、属地管理”的价格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定、调价权限,由红河州负责行政区域内市场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监管,在市场价格出现波动的紧急情况时,先行使用临时干预措施,再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用地

  开通绿色审批通道

  在省确定的红河州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将州级机关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录用审批权下放红河州。在省确定的红河州事业编制总量内,将州属副处级以下(不含副处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由红河州审批。将具备条件的系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权下放红河州,由红河州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组织评审。

  对省政府确定的红河和弥勒、泸西、建水等工业园区,以2007年为基期年,2009年至2012年间,新增财政收入超基数上解省财政部分按照80%返还,专项用于红河州省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在全省用地指标内对红河州省级工业园区用地给予照顾,支持其建设。争取在蒙自县设立综合保税区,支持红河州外向型经济发展。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国家和省级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范围内,省级审批权限内的建设用地审批,对红河州实行绿色审批通道,省级主管部门尽可能简化土地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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