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中央提交的《关于改革城乡户籍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提案》提到,新型城镇化建设要着力解决农民离得开、流得动、呆得下的问题。这份提案建议建立国民基本公共服务目录和国家供给保障机制。也就是说,国民基本公共服务要有标准,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改革的同时,研究制定居民权益清单,对城市流动人口,提出若干国家“规定动作”,重点保障“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同时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增加“自选动作”。
针对今后人口流动速度加快、流动半径加大、暂留时间加长的必然趋势,这份提案还建议,应构建统筹组织、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机制体系,以及与实住人口相匹配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