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聘请特约监察员 优先选聘8类人担任
时间:2018-09-04 15:03:04  来源:新京报  作者:吴为 

  昨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向社会公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并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特约监察员的主要职责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等。《工作办法》规定,特约监察员主要从全国人大代表中优选聘请,也可以从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等7类人中优选聘请。

  中纪委有关官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特约监察员”制度既是人大对国家监委领导的制度呼应,又推动了监察工作依法接受民主监督。

  焦点1

  为什么选聘特约监察员?

  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这个办法的发布也是我国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国家监察委成立后,首次发布有关特约监察员的规定。对于这项制度的目的,办法中有明文表示这是为“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中纪委一位官员介绍,纪委监委是党内监督的层面,而聘请特约监察员的制度,则发挥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群众监督”的作用。两者结合是深入落实“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的指示精神。

  同时,这位官员也表示,监察体制改革后,国家监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其报告工作。特约监察员主要从全国人大代表中优选聘请,人大代表在履职的同时,也有了监督监察工作的职责,也回应了监察体制改革中监委权力来源的制度设计。

  “另外,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被赋予了更多权限,对我们的工作也越来越关心。特约监察员的设立,也是回应了‘谁来监督我们?’这一社会关切。”这位官员说。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信息化网络化社会,不可避免要听到对监察工作的反映,这需要有一个广泛的群体。设立监察员制度也正是回应这一社会需要。

  焦点2

  特约监察员怎么选?

  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等纳入优选聘请范围

  相比2013年10月10日原监察部公布的《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此次“特约监察员”,扩大了选聘的范围,主要从全国人大代表中优选聘请,也可以从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

  “国家监督机关的监督毫无疑问是主导的,但同时,也需要社会层面的监督。特约监察员的制度,以及他们的选聘,能让监察机关听到不同部门、不同角度的声音。”李成言说。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我国监察体制改革提出监督全覆盖,国家监察委的监督要全覆盖,特约监察员的来源和范围也应该更加广泛,这样更能代表各行业和基层的声音。

  那么,特约监察员如何选聘呢?办法规定,由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特约监察员推荐人选,并征得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特约监察员推荐人选进行考察;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考察情况进行研究,确定聘请特约监察员人选。聘请后,要向社会公布特约监察员的名单。

  李成言认为,要发挥好特约监察员的作用,还应该扩大监察员选聘过程中的民主,尤其要注意不能仅凭“长官意志”,来决定谁来谁不来,否则,就会影响其发挥作用。

  焦点3

  特约监察员怎么工作?

  参加或者列席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会议等

  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主要有这几项职责,包括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制定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

  同时,在特约监察员履职时还享有几项权利,如了解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委员会开展监察工作、履行监察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根据履职需要并按程序报批后,查阅、获得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或者列席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会议;参加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了解、反映有关行业、领域廉洁从政从业情况及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等。

  焦点4

  是否会影响纪委监委日常工作?

  职责范围有限,不得以特约监察员身份发表言论、出版著作等

  参加国家监委的工作会不会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日常的工作,甚至对办案产生干扰?中纪委一位官员向记者表示,办法明确了特约监察员的职责范围,也意味着他们的工作是有限度的,不会影响纪委日常工作的开展,也决不会造成办案过程中的“跑风漏气”等问题。

  庄德水表示,特约监察员制度不仅不会带来这个问题,相反,这一制度还将对监委的履职提出监督。“这是一个信息功能,出发点是为了改进纪监工作,不是去代替纪监工作,也不是多了一只手,去控制、影响别的权力部门。”庄德水说。

  记者注意到,办法还明确规定了特约监察员的义务,包括未经国家监察委员会同意,不得以特约监察员身份发表言论、出版著作;不得以特约监察员身份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

  庄德水表示,特约监察员的职责范围具有特定性,如果随意发表言论,那么社会就分不清到底是代表谁发声,这一规定就是要约束他们行使权力时是出于公共利益。

  ■ 背景

  特邀监察员曾被称“高端智囊”

  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前,监察机关自1989年起,曾聘请特邀监察员。2013年,中纪委监察部还曾制定《监察部聘请特邀监察员办法》,并聘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周淑真等40人为特邀监察员。中国纪检监察报将特邀监察员称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观察员”、社情民意的“收集员”。

  记者从中纪委网站公开消息发现,过去,中纪委监察部经常召开特邀监察员会议。就在2017年4月,当时的中央纪委监察部还召开了特邀监察员会议,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杨晓渡在这次会议上说,中央纪委监察部要与特邀监察员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其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高端智囊作用,开创特邀监察员工作新局面。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2015年,当时的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包括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总编辑窦灏洋,人民日报社内参部主任唐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专家马怀德等人就反“四风”、问责制度、反腐败的制度建设等问题发表了谈话。

  在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特邀监察员也频频参与纪检监察工作。2013年,湖南省15名厅局级党政“一把手”集中述廉,据公开报道,在述廉评议的提问环节,与会的湖南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还向时任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舜现场发问。

  此外,在2015年,四川省纪委还组织了新闻媒体和特邀监察员“走近省纪委”的活动。成都市还发文要求特邀监察员参与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云南省还专门提出创新机制调动特邀监察员的工作。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