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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高铁霸座、公交互殴,人民日报这样谈“社会文明”
时间:2018-11-20 09:40:0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人民日报评论部 
       近期,从高铁“霸座”,到公交“互殴”,发生在公共场域的这些不文明行为乃至违法事件,受到公众和媒体的普遍谴责,也引发了关于社会文明的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严治党,铁腕正风反腐,干部作风得到空前转变,党的面貌为之一新,政治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社会文明建设,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净化社会风气、增进现代意识、提升法治思维。

       人民日报评论部推出“如何提升我们的社会文明”系列评论,希望在改革开放40年之际,在我们迈向社会主义现代  化的征程中,思考人的现代化课题,推动构建与我们不断提升的物质文明相适应、与我们的大国身份相匹配的精神文明。

       构建匹配时代的精神文明——如何提升我们的社会文明①

       如果长时段观察中国社会的风气变迁,文化史学者可能会用“清新社会”来形容近年来公共场域的改观。在餐馆,适量点餐、文明用餐已成当代饮食守则;在景区,乱扔垃圾、折枝摇树的现象越来越少;红白喜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成为新礼俗……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文明风尚建设,净化着社会陋习和不良风气。文明、理性正在成为时代的底色,支配着我们的公共生活。

       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近期发生在公共场域的一些不文明行为乃至违法事件才显得格外刺目,引发舆论普遍谴责。因坐过站,重庆万州一乘客与司机争执互殴,车辆坠江;同样的原因,北京一乘客抄起整箱牛奶砸向司机,造成事故;高铁和公交上公然“霸座”,无理取闹;面对警察的正常执法,撒泼打滚、胡搅蛮缠……此类不文明行为的个案,引发网友留言:你的公民素质已“欠费”,文明“余额”已不足。对不文明行为的态度,体现着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准。某种程度上,公众的“义愤”构成了健康社会的免疫力,形成了社会向善的道德土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物质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的精神文明也应“水涨船高”。否则,就像有网友批评“霸座”者:“你的素质配不上你乘坐的高铁”。的确,仓廪实而知礼节,每个时代都有相匹配的时代精神与公共守则。乡间大客车或许可以“喊一嗓子、停一脚”,城市公交却必须到站才能停车;熟人社会,很多事还可以“行个方便”,现代社会,尊重规则是对权利的保护。我们要让美德和善举挤压自私与冷漠,以公共文明塑造公共场域,构建匹配我们时代的精神文明。

       有人这样定义公共文明: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须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别人着想的善良。相较于物质生活的富足,日常举手投足的审美,更能折射一个社会的文明。公共场合不要大声接打电话、自助餐厅按需取餐不“哄抢”、后面有人别着急关电梯,这样的文明细节不仅仅是行为上的规范,也意味着一种精神上的自制、自觉和对他人的尊重。在现代社会,教养是一个人最好的名片。对整个社会来说,实现精神上的现代化也是一次文明再造的契机,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给传统以新生,给岁月以文明。

       文明其表,制度其里。任何一种文明的成长和成熟,都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支撑。社会学家认为,信任是为了简化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关系。法治和规则同样如此。在一个13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的每一次合作,都需要不断的打量和试探,社会如何维系,文明又如何延展?就像机动车要靠右行驶一样,如果有人“赶时间”选择逆行,固然得到了一时的便捷,但也制造着安全隐患。正因如此,我们信仰法治、遵守规则,是为了让公共空间变得稳定、可预期。规则是文明的内化,被普遍遵行的规则就像安全带一样,是社会健康运行的安全保障。

       公共场域的文明代表着一个民族的精神成熟。思想者说,对文明的真正检验,不在于人口多寡,不在于城市规模,不在于庄稼产量,而在于看这个国家造就出了什么样的人。许多人都还记得这样一个细节,2014年习近平主席出访期间,谆谆提醒中国公民海外旅游讲文明,“矿泉水瓶子不要乱扔”。正如在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一个果壳里藏着整个宇宙,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是文明的因子。文明不仅仅体现在精神层面,更体现在你我日常的举手投足、洒扫应对。尤其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当中国出境游突破1.3亿人次,每一个乱丢的瓶子、乱闯的红灯,都有可能影响别人的文明观感。这就需要我们以“文明使者”的自觉,体现出和大国身份相适应的文明教养,与“礼仪之邦”相匹配的中华风范。

       “一个没有精神力量的民族难以自立自强,一项没有文化支撑的事业难以持续长久。”构建匹配我们时代的精神文明,就是唤起人们心中的文明因子,并让它开枝散叶,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和文明习惯。而我们社会也将因这一巨大的精神力量,闪耀出既传统又现代的文明之光,照亮前路、引领未来。

       涵养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如何提升我们的社会文明②

       至今日,法治不仅是一种社会信仰,也是一种生活刚需,构成了美好生活的一部分。

       重庆公交坠江悲剧发生后,许多人也在悲痛之中追问:面对流动社会,公共安全该如何保障?在道德教化之外,怎么做才能惩前毖后?对此,近日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用法槌作出回应:法治。在3起与之类似的拉拽公交司机案件中,被告人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结果,让密切关注公共安全的人们感到宽慰。
 
       本系列评论第一篇《构建匹配时代的精神文明》刊出后,引发网友热烈反响。正如网友在留言中写到的,“文明靠法治”“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应该与社会发展齐头并进”。法治,是这个时代的共识。不文明行为之所以更为刺目刺耳,除了社交媒体这个放大器,很大一个原因也在于,信奉法治者越来越多,公众法治意识在稳步提升。这能从一系列公共话题的探讨中得到印证。面对侮辱烈士名誉事件,鼓励“骂回去”的少了,呼吁为英雄烈士人格利益权立法者多了;看到因延误而大闹机场,一道起哄者少了,认可“黑名单”制度者多了;对于警察执法,更多人能站在公允立场,支持“既不能粗暴也不能宽松软”。对热点话题,公众的探讨越来越不局限在事实浅表,而逐渐向法治层面深入,这是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的体现,也构成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诸如开车逆行、违法占道停车等“目中无法”的现象依然不少见。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存在一个“文明的剪刀差”:权利意识不断高涨,但法治意识还没跟上。一些人越来越懂得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却常常对法律规范表现出无知或冷漠,以致每每“严于律人,宽以待己”。事实上,珍视自己言论自由,不等于可以随意上网谩骂;希望医生重视自己的诊疗机会,不等于一言不合就挥拳伤医。权利如果不能正确行使,不仅不能成为法治进程的铺路石,反而可能变成诱发争端的导火索。正如法律格言说的那样:“在一个多少算得上是文明的社会里,一个人所能够拥有的一切权利,其唯一的来由是法律。”换句话说,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自身权益才能被保障,彼此权利都能被维护,社会的福利才能最大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涵养法治意识,呵护的正是社会文明。醉驾入刑后,喝酒开车者大为减少。人们从一开始的“忌惮严查”到后来“自觉遵守”,再后来,同桌都来劝着“开车别喝酒”。一个法条改变的不仅是路上的文明,更有饭桌上的风气,是行为更是思维。也许有人会问:这样的法治会不会显得人情淡漠?应该说,法治社会之治,确实迥异于熟人社会,但它并不意味着冷漠无情,也从不排斥人间真情。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电子商务法的保障下,键对键的网络交易,可以比面对面的传统交易更安全;有法律保障的“常回家看看”,不仅在强调个人的尽孝义务,也在保障今后被孝顺的权利。那些因为遵纪守法而付出的“代价”,兜兜转转,最终能得到整个社会的文明回报。

       法治社会不能仅仅寄希望于“君子慎独”,而有赖于制度化约束。这也意味着,涵养法治意识,离不开一以贯之的落实。正如飞机、高铁上对吸烟的“零容忍”,让烟瘾再大的烟民也能在旅途中安分守己。制度的刚性,不仅树立了稳定的法治预期,也助推了文明的“提速”。正因如此,当“高铁霸座”连续刷屏,绝大多数人倾向于要亮剑、要刚性执法。保持权利边界的清晰可见,避免不文明对文明的挤出效应,以严格执法捍卫守法者的权益,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时至今日,法治不仅是一种社会信仰,也是一种生活刚需。党的十九大报告写道,“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法治,正是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之一。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的法治意识与法治素养,不仅构成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石,也构成了美好生活的一部分。在法治这趟列车上,没有一个人在车窗外,大家彼此关切且彼此成就。 

       培育深入人心的规则意识——如何提升我们的社会文明③

       法治不仅是一种社会信仰,也是一种生活刚需,构成了美好生活的一部分。无论技术怎样进步、社会如何发展,规则都是“基础设施”。用实际行动捍卫我们的规则文明,就是在点亮你我生活、创造美好未来

       飞机上,有乘客把脚放在小桌板上,被乘务员劝阻后却指责机舱管理不够人性化;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发生剐蹭,未受伤的情况下竟索要高额赔偿;小区门口,未拴牵引绳的宠物狗吓到孩子,妈妈赶狗保护孩子,反遭狗主人拳打脚踢……生活中的一些场景引人深思:为什么规则会被无视?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法治建设逐渐完善、规则体系日趋成熟,如何培养出与之相匹配的规则意识、精神文明,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可以说,捍卫以法律和公序良俗为基础的规则文明,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道必答题。

       有时候,矛盾、误会乃至风险,常源于对规则的漠视。有的人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是没意识到“自己声音大会影响他人”,稍加提醒还能改正;但也有人属于“明知故犯”,规则于自己有利就遵守,规则妨碍了自己就破坏;更有甚者,认为守规则是笨拙、迂腐、怯懦,绕过规则得了便宜,才显得聪明、灵活、有本事。凡此种种,不仅容易引发矛盾、扰乱秩序,还会“摊薄”社会信任,带偏社会风气。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尽人皆知的俗语,今天依然发人深省。

       在现代社会的文明肌体中,规则就是筋和骨。有了明确的规则,才能框定人们的行动边界。在传统熟人社会,人的流动性不强,熟人之间的评价,构成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标准。在现代社会,人的流动性强,“住了3年没跟邻居说过一句话”也不鲜见。这样的“陌生人”社会里,人与人之间需要明确的规则来协调彼此关系,定义“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楼道里“不准倒垃圾”的告示,到国家的成文法律,只有规则才能成为现代社会正常运转的“润滑剂”。也只有通过培育人们的规则意识和守则能力,才能推动我们的社会向着有序、文明的方向挺进。

       不遵守规则就要付出“代价”,是督促人们遵守规则的重要动力。绝大多数人对法律令行禁止,是因为知道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但法律只是规则的一种。为什么有行人看到红灯亮起,仍不假思索地闯过去?为什么有人无视禁止吸烟的标识,转过头去就点上一支?为什么有人敢于“碰瓷”,信奉“越胡闹越有利”的歪理?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违反规则的“代价”不高,有时候还能占“便宜”。这样的苗头不刹住,也会影响全社会对规则的敬畏。对整个社会来说,无论是道德规范、行业规则,还是公司章程、校规校纪,恰恰是那些“软规则”的落实情况,展现着文明的水准与素质的高低。

       前些天,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牵动人心。这场悲剧以血的代价警示人们,很多时候规则是生命的“安全带”。“一个不守规则的乘客,一位处置不当的司机,让15条生命瞬间逝去。”人们在愤懑、感慨、悲叹的同时也在反思,假如车厢里有人警示抢夺方向盘的法律后果,有人上前进行有效制止,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确实,当我们的社会氛围,能对不守规则的行为尽快给出否定评价和制止行动,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就能大大减少。在互联网、社交媒体的时代,不守规则的“代价”被显著提高了。无论是高铁上霸座,还是景区里破坏公物,只要被晒上网,就不得不承受来自舆论的谴责和压力。在不文明行为可能被随时随地“现场直播”的今天,每个人都需要培养一点尊重规则、敬畏规则的“镜头感”。

       不守规则的代价需要提高,守规则的意识则需要深入人心。不久前,一位警察在给违规车辆开罚单时,发现6岁的孩子正在“教育”违规的父亲:“我爸该罚,喊他停在停车库他不听,到处乱停车,就要处罚他。”幼小的孩子不一定懂得违规的“代价”,但却从心底里认同“守规则才是对的”。为刚性的规则体系构建成风化雨的文化环境,通过教育的方式在每个人心中播下规则的种子,才能让自觉遵守规则融入血液,凝聚起全社会的文明共识。

       不久前,有地方的教育部门对社交网络中的家校群“约法三章”,制定出提升网络平台交流效率的新规则。网友感慨,无论技术怎样进步、社会如何发展,规则都是“基础设施”。用实际行动捍卫我们的规则文明,就是在点亮你我生活、创造美好未来。

        守护人人有责的社会公德——如何提升我们的社会文明④

       德若是“光着脚”,公德注定“无法跑”。私德的意义不在于独善其身,而是以公共空间为坐标锚定私人领域的界限。

       从集体哄抢到景区泡脚,从高铁占座到公交“动手”,违反公德的事件屡屡在网上引发热议。令人遗憾的是,不文明行为把自我凌驾于社会之上;但值得欣慰的是,每一次关于事件的深入讨论,都是一次道德教育的过程,也是自我反思的良机。经过人们的讨论,模糊的概念愈发清晰,抽象的条文愈发具体,应对的手段愈发明确。给类似行为持续“曝光”、向不文明现象勇敢说“不”的人越来越多,凝聚起全社会振聋发聩的正义呼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今天,现代化进程马不停蹄,社会文明的建设也驶上了“快车道”。守护公德,理应出于内心的道德戒律,而不是做给人看,更不是有利可图。如果每次都要靠惨痛的教训“撞过南墙才回头”,提升文明素质的代价未免太大。这种道德自觉,并不来自玄奥的说教,恰恰是父母的言传身教、老师的谆谆教诲和身边人的率先垂范构成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每个人定下了道德的基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深入实施,不断涌现的榜样扮靓了时代的道德天际线。托举哥、夺刀侠、小红帽、绿丝带,这些个人和集体激发了向上向善的道德热情;交警和司机接力为救护车开道,网友留言鼓励并报警拯救轻生女孩,市民自发设立并守护“爱心冰箱”,一件件暖心事为社会风气刷上了清爽的底色。与此同时也要看到,众人拾柴易,自告奋勇难;精神支持易,切实践履难。相比隔着屏幕义愤填膺,老人摔倒扶不扶、目睹行窃管不管等具体场景仍会让一些人犹豫踟蹰。道理其实都明白,但“知而不行”的困境背后,既有对价值的判断,更有对利益的考量。

       有人认为:只要不违反公德,在私德领域可以任性而为。事实上,人处在各种社会关系之中,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无从寻觅。尤其身处人人都有“麦克风”、处处都是“直播间”的时代,个人学术失信,对其他人不公平;明星绯闻频出,形成负面示范……私德若是“光着脚”,公德注定“无法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私德的意义不在于独善其身,而是以公共空间为坐标锚定私人领域的界限。事实上,在洒扫应对中涵养道德的涓涓细流,将汇聚成文明社会的汪洋大海。

       在私利与公益的张力面前,是否维护公德,是我们面临的第一个考验。如果挺身而出,怎样做好则是第二个考验。乘客干扰公交车司机驾驶,是言语说服还是紧急制止?公共场合遇到“熊孩子”,是告知家长还是替人管教?遇到人员受伤,是参与急救还是呼叫求救?很多情况没有标准答案,但过程失之毫厘,结果谬以千里。无论是急救教育进校园、应急知识进社区,还是普法教育、安全教育的深入,都旨在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我们常说:见义勇为还需见义智为、见义善为。光凭一腔热忱,难免“好心办坏事”;如果酿成意外,反而会挫伤向善的积极性。

       当然,不能苛责千钧一发时事事决策周密,侠肝义胆本身就是耀眼的人性光辉。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需要法律为道德护航,为合理的善行兜底。近年来,关于文明出游、公共场所禁烟等内容被纳入法律范畴,司法审判对家暴、虐待、遗弃等问题态度不断明确, 《民法总则》专门设置了见义勇为不担责的相关条款……这些可喜的改变释放着法治的善意。一方面,对不文明行为划定红线,通过法律的力量倒逼人们敬畏规则;另一方面,法律为公德撑腰,保证行善机制不贬值褪色。让良法推动善治,发挥制度法律与公序良俗的合力,文明大厦的基座才会越筑越牢。

       “道德是社会关系的基石,是人际和谐的基础。”在道德践履的路上,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以良好风气的软引导呼唤公德,以制度法律的硬约束护佑公德,文明的沃土就不会沙化。更关键是你我共同呵护,点点滴滴磨砺道德自觉,危急关头果断施以援手,这样,社会公德就不会遭遇破窗效应,文明的幼苗就能长成参天大树。

       权力伸张别忘“公共意识”——如何提升我们的社会文明⑤

       伸张个体权利的同时,我们也呼唤公共意识的提升。这种提升,是在松散的沙子当中,混合制度的水泥、规则的石子和道德的水分,从而产出比花岗岩还坚韧的文明基石。

       一个两年半前启动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因为1%的住户坚持“狮子大开口”两头算账,在法院终审判决后仍拒绝搬迁,致使回迁安置迟迟不能动工,99%的已签约住户只能无奈漂泊在外租房生活。一个原本人人受益的民生工程,在个人的极端诉求下成了“人人受损”。近日,媒体报道的这一真实案例,再次让我们思考个体诉求与公共意识的关系。

       改革开放40年来,告别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个体意识得到空前增强,个人利益也成为很多人处理社会关系的出发点。应该说,正是对“个体”的尊重,正是对“权利”的捍卫,才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与此同时,也要看到过犹不及。一切都让个人听命于集体,强调个人为“全局”无条件牺牲确属苛求;但“我满足了,才是公平,我满意了,才叫正义”,恐怕也不可取。一个“各私其私”的环境,不仅难以发育出文明的社会,也难以长久维持个体的利益。

       网上有这样一个段子:医院来了一个瘦弱的肠胃病患者,医生嘱咐他以后多吃青菜少吃肉。患者说,“我不敢吃,我就是种菜的,承包了一大片菜地,都洒了农药,只卖给别人”。医生无语,转头开了一些可吃可不吃、可查可不查的药品和项目。虽然是段子,却折射出一个道理,无视他人权利和社会整体利益,个人的私利只能在现实中逐渐风干。现代市场经济不可能建立在极端个人主义所导致的“原子化”“沙漠化”基础上,以分工和多元利益主体为前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就蕴涵着对集体主义的呼唤。倘若每个人都想着一己之私的最大化,完全不顾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最终的结果,只能是“相互加害”而没有互利共赢。

       正因如此,这些年来,无论是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反思,还是对遛狗不拴狗绳、公共场所吸烟、景区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批评,都体现了人们在“个体”“私利”之外,对“全局”和“公共”的关切。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任何时候,个体都不可能超脱社会关系独立存在,个人权利始终要在社会框架里才能得到伸张。道理很简单,一滴水漂不起纸片,大海上才能航行巨轮;一棵树顶不住风沙,一片森林才能遮风挡雨。

       今天,在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公共空间开始出现并不断拓展,也向人们提出了新的交往方式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共意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正因如此,当共享单车被破坏、私用、占道骑行、乱停乱放,才有媒体倡议要用公共意识护航;当种了3年的“网红”花海3天就被游客踩踏毁坏,才有网友直言“别让我们的素养,配不上晒出来的美景”;当粉丝为见偶像围堵登机口导致航班延误,才有“素质粉”呼吁“别给偶像们‘招黑’!”倡议呼吁的背后,正是这样的共识:在个人之外,还有社会;在私人领地之外,还有公共空间。

       在这个意义上,如果说,个体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体现着一个社会的进步,那么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还需要每一个人兼具公共意识,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也因为此,在伸张个体权利的同时,我们也呼唤公共意识的提升。这种提升,不是否定个人权利的正当,也不是模糊个体与公共的边界,而是在松散的沙子当中,混合制度的水泥、规则的石子和道德的水分,从而产出比花岗岩还坚韧的文明基石。

       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决不是提倡各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40年后的今天,当社会的发展“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我们在张扬个体权利的同时,更加需要强调个人必须从属于社会,个人利益应服从公共利益、服从民族和国家利益这一理念。这也是为什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要提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集体主义教育。每一滴水都能折射太阳的光芒,只有“公共意识”这一观念的水位越来越高,集体主义价值观得到更好弘扬,我们的社会才能在“人人相善其群”中更加现代、更加美好。

       文明也是管出来的——如何提升我们的社会文明⑥

       同一个人,步行过马路时,遇上急事可能会闯红灯,但若在车里握着方向盘,再着急往往也能遵规守矩;同一个人,在绿皮火车里会吞云吐雾,但一上了高铁就能全程禁烟。为何如此?违法成本不同,执法刚性也不同。这种对比也启示我们:文明不仅是倡导、教育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

       梳理中外社会文明史就能发现,一个社会的文明素养,既是历史演进的结果,也是持续管理的结果。去日本旅游的人,往往会感慨于其公共文明:一丝不苟的垃圾分类,不留一片垃圾在体育赛场,井然有序的公共场所……究其源头,1948年出台的《轻犯罪法》功不可没,什么是现代社会的“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写得明明白白。即便如此,上世纪80年代,富起来的日本人在走出国门时也产生过“观光摩擦”,大声喧哗、不守秩序,以至于日本媒体写社论提示国民,“尊重对方国家风俗、习惯、礼仪”

       可见,文明是一面镜子,在比较中更能正衣冠、知不足;另一方面,约束是压舱石,一旦脱离执法环境、缺少了刚性约束,已经提升的文明素质也可能又倒退回去。要实现从“人人独善其身”到“人人相善其群”的递进,一定的外部约束,总是不可或缺的。

       文明是管出来的,是因为在权利与义务这两端,人们往往愿意享受文明的成果,却不愿承担文明的成本。比如,许多人羡慕欧美国家立法保护小动物,殊不知养犬人身上背负的义务条款数不胜数:上保险、打疫苗、戴口套、攻击性犬的主人还需在庭院明显处竖立标牌,等等。不仅如此,如果狗闯祸或者由于主人的疏忽致使他人受到伤害,狗主人除了会面临高额罚款,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最近,国内多地出台针对“不文明养犬”的处罚规定,严厉处罚“遛狗不牵绳”等行为,也正是看到了“管理”之于文明养犬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法律规则就是在权利与义务之间的那条绳子,松紧适度、两头不落,才能让更多人知边界、明事理、懂规矩、不逾矩。

       文明是管出来的,还因为管理缺失导致的“公地悲剧”“破窗效应”,现实中比比皆是。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的中心城市,一街之隔,常有静谧与脏乱差的霄壤之别,这就是持续治理与“放弃治疗”的区别。反过来,只要对违法行为持续“零容忍”,总能不断筑牢社会的底线思维与文明习惯。正是因为醉驾入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在中国社会蔚然成风;正是因为“失信者黑名单”制度持续发力,欠债故意不还的老赖开始减少;正是因为有严密的监管体系,人们对网购的信任指数越来越高。“一时不文明,时时受约束;一处不文明,处处受阻碍”,只有形成这样的鲜明导向,才能让文明的举止始于自发、成于自觉。

       古语云,“从善如登”,提升文明程度从来就不易。一个文明社会的形成,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既需要好言好语的劝导,更需要法律制度的规范。刚性的制度、严格的管理也是一种唤醒,它唤起人们的文明意识,形成人们对文明的敬畏,最终让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今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文明建设的引领作用,不仅需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也需要制度保障。只有从内因到外因共同发力,才能不断推动社会文明水平的提升。

       改革开放之初,“新加坡奇迹”让前往考察的国人深受触动;而从持续而深远的影响来看,让国人内心更为震动的,是新加坡包括“鞭刑”在内的严明的法治和管理。40年后的今天,“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这样的大厦,需要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态度去建设,让每一个人都为之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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